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颜氏家训(1-5)_基元学

来源:编辑:发表时间:2018-04-07

    序致篇第一

     
      夫圣贤之书,教人诚孝,慎言检迹,立身扬名,亦已备矣。魏、晋已来,所著诸子,理重事复,递相模学,犹屋下架屋,床上施床耳。吾今所以复为此者,非敢轨物范世也,业以整齐门内,提撕子孙。夫同言而信,信其所亲;同命而行,行其所服。禁童子之暴谑,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,止凡人之斗阋,则尧、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。吾望此书为汝曹之所信,犹贤于傅婢寡妻耳。
     
    吾家吾家风教,素为整密。昔在龆龀,便蒙诱诲;每从两兄,晓夕温凊,规行矩步,安辞定色,锵锵翼翼,若朝严君焉。赐以优言,问所好尚,励短引长,莫不恳笃。年始九岁,便丁荼蓼,家涂离散,百口索然。慈兄鞠养,苦辛备至;有仁无威,导示不切。虽读《礼传》,微爱属文,颇为凡人之所陶染,肆欲轻言,不修边幅。年十八九,少知砥砺,习若自然,卒难洗荡。二十已後,大过稀焉;每常心共口敌,性与情竞,夜觉晓非,今悔昨失,自怜无教,以至于斯。追思平昔之指,铭肌镂骨,非徒古书之诫,经目过耳也。故留此二十篇,以为汝曹後车耳。
     

    教子篇第二
     
      上智不教而成,下愚虽教无益,中庸之人,不教不知也。古者圣王,有“胎教”之法,怀子三月,出居别宫,目不邪视,耳不妄听,音声滋味,以礼节之。书之玉版,藏诸金匮。生子咳提,师保固明孝仁礼义,导习之矣。凡庶纵不能尔,当及婴稚识人颜色、知人喜怒,便加教诲,使为则为,使止则止,比及数岁,可省笞罚。父母威严而有慈,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。
     
      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,每不能然,饮食运为,恣其所欲,宜诫翻奖,应呵反笑,至有识知,谓法当尔。骄慢已习,方复制之,捶挞至死而无威,忿怒日隆而增怨,逮于成长,终为败德。孔子云:“少成若天性,习惯如自然。”是也。俗谚曰:“教妇初来,教儿婴孩。”诚哉斯语。
     
     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恶,但重於呵怒伤其颜色,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。当以疾病为谕,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训者,可愿苛虐於骨肉乎?诚不得已也!
     
      父子之严,不可以狎;骨肉之爱,不可以简。简则慈孝不接,狎则怠慢生焉。
     
      人之爱子,罕亦能均,自古及今,此弊多矣。贤俊者自可赏爱,顽鲁者亦当矜怜。有偏宠者,虽欲以厚之,更所以祸之。齐朝有一士大夫,尝谓吾曰:“我有一儿,年已十七,颇晓书疏,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,稍欲通解,以此伏事公卿,无不宠爱,亦要事也。”吾时俯而不答。异哉,此人之教子也!若由此业自致卿相,亦不愿汝曹为之。
     

    兄弟篇第三
     
     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妇,有夫妇而後有父子,有父子而後有兄弟:一家之亲,此三而已矣。自兹以往,至于九族,皆本于三亲焉,故于人伦为重者也,不可不笃。兄弟者,分形连气之人也,方其幼也,父母左提右挈,前襟後裾,食则同案,衣则传服,学则连业,游则共方,虽有悖乱之人,不能不相爱也。及其壮也,各妻其妻,各子其子,虽有笃厚之人,不能不少衰也。娣姒之比兄弟,则疏薄矣;今使疏薄之人,而节量亲厚之恩,犹方底而圆盖,必不合矣。惟友悌深至,不为旁人之所移者,免夫!
     
      二亲既殁,兄弟相顾,当如形之与影,声之与响;爱先人之遗体,惜己身之分气,非兄弟何念哉?兄弟之际,异于他人,望深则易怨,地亲则易弭。譬犹居室,一穴则塞之,一隙则涂之,则无颓毁之虑;如雀鼠之不恤,风雨之不防,壁陷楹沦,无可救矣。仆妾之为雀鼠,妻子之为风雨,甚哉!
     
      兄弟不睦,则子侄不爱;子侄不爱,则群从疏薄;群从疏薄,则僮仆为雠敌矣。如此,则行路皆其面而蹈其心。谁救之哉?人或交天下之士,皆有欢爱,而失敬于兄者,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!人或将数万之师,得其死力,而失恩于弟者,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!
     
      娣姒者,多争之地也,使骨肉居之,亦不若各归四海,感霜露而相思,伫日月之相望也。况以行路之人,处多争之地,能无闲者鲜矣。所以然者,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,处重责而怀薄义也;若能恕己而行,换子而抚,则此患不生矣。
     
      人之事兄,不可同于事父,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?是反照而不明也。沛国刘璡,尝与兄瓛连栋隔壁,瓛呼之数声不应,良久方答;瓛怪问之,乃曰:“向来未着衣帽故也。”以此事兄,可以免矣。
     
      江陵王玄绍,弟孝英、子敏,兄弟三人,特相爱友,所得甘旨新异,非共聚食,必不先尝,孜孜色貌,相见如不足者。及西台陷没,玄绍以形体魁梧,为兵所围;二弟争共抱持,各求代死,终不得解,遂并命尔。
     

    后娶篇第四
     
      吉甫,贤父也。伯奇,孝子也。以贤 父御孝子,合得终於天性,而后妻之,伯奇遂放。曾参妇死,谓其子曰:“吾不及吉甫,汝不及伯奇。
     
      ”王骏丧妻,亦谓人曰:“我不及曾参,子不如华、元。” 并终身不娶。此等足以为诫。其后假继 惨虐孤遗,离间骨肉,伤心断肠者何 可胜数。慎之哉!慎之哉!
     
      江左不讳庶孽,丧室之后,多以 妾媵终家事。疥癣蚊虫,或未能免;限以大分,故稀斗阋之耻。河北鄙於侧出,不预人流,是以必须重娶,至於三四,母年有少於子者。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,衣服饮食受及婚宦,至於士庶贵贱之隔,俗以为常。
     
      身没之后,辞讼盈公门,谤辱彰道路,子诬母为妾,弟黜兄为佣,播扬先人之辞迹,暴露祖考之长短,以求直己者,往往而有,悲夫!自古奸臣佞妾,以一言陷人者众矣,况夫妇之义,晓夕移之,婢仆求容,助相说引,积年累月,安有孝子平?此不可不畏。
     
      凡庸之性,后夫多究前夫之孤,后妻必虐前妻之子。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,丈夫有沉惑之僻,亦事势使之然也。前夫之孤,不敢与我子争家,提携鞠养,积习生爱,故宠之;前妻之子,每居己生之上,宦学婚嫁,莫不为防焉,故虐之。异姓宠则父母被怨,继亲虐则兄弟为仇,家有此者,皆门户之祸也。
     

    治家篇第五
     
      夫风化者,自上而行于下者也,自先而施于後者也。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,兄不友则弟不恭,夫不义则妇不顺矣。父慈而子逆,兄友而弟傲,夫义而妇陵,则天之凶民,乃刑戮之所摄,非训导之所移也。
     
      笞怒废于家,则竖子之过立见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治家之宽猛,亦犹国焉。
     
      孔子曰:“奢则不孙,俭则固;与其不孙也,宁固。”又云:“如有周公之才之美,使骄且吝,其余不足观也已。”然则可俭而不可吝已。俭者,省约为礼之谓也;吝者,穷急不恤之谓也。今有施则奢,俭则吝;如能施而不奢,俭而不吝,可矣。
     
      生民之本,要当稼穑而食,桑麻以衣。荒果之畜,园场之所产;鸡豚之善,埘圈之所生。爰及栋宇器械,樵苏脂烛,莫非种殖之物也。至能守其业者,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,但家无盐井耳。今北土风俗,率能躬俭节用,以赡衣食;江南奢侈,多不逮焉。
     
      梁孝元世,有中书舍人,治家失度,而过严刻,妻妾遂共货刺客,伺醉而杀之。
     
      世间名士,但务宽仁;至于饮食饟馈,僮仆减损,施惠然诺,妻子节量,狎侮宾客,侵耗乡党:此亦为家之巨蠹矣。
     
      齐吏部侍郎房文烈,未尝嗔怒,经霖雨绝粮,遣婢籴米,因尔逃窜,三四许日,方复擒之。房徐曰:“举家无食,汝何处来?”竟无捶挞。尝寄人宅,奴婢彻屋为薪略尽,闻之颦蹙,卒无一言。
     
      裴子野有疏亲故属饥寒不能自济者,皆收养之;家素清贫,时逢水旱,二石米为薄粥,仅得遍焉,躬自同之,常无厌色。鄴下有一领军,贪积已甚,家童八百,誓满一千;朝夕每人肴膳,以十五钱为率,遇有客旅,更无以兼。後坐事伏法,籍其家产,麻鞋一屋,弊衣数库,其余财宝,不可胜言。南阳有人,为生奥博,性殊俭吝,冬至後女婿谒之,乃设一铜瓯酒,数脔麞肉;婿恨其单率,一举尽之。主人愕然,俯仰命益,如此者再;退而责其女曰:“某郎好酒,故汝常贫。”及其死後,诸子争财,兄遂杀弟。
     
      妇主中馈,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,国不可使预政,家不可使干蛊;如有聪明才智,识达古今,正当辅佐君子,助其不足,必无牝鸡晨鸣,以致祸也。
     
      江东妇女,略无交游,其婚姻之家,或十数年间,未相识者,惟以信命赠遗,致殷勤焉。鄴下风俗,专以妇持门户,争讼曲直,造请逢迎,车乘填街衢,绮罗盈府寺,代子求官,为夫诉屈。此乃恆、代之遗风乎?南间贫素,皆事外饰,车乘衣服,必贵齐整;家人妻子,不免饥寒。河北人事,多由内政,绮罗金翟,不可废阙,羸马顇奴,仅充而已;倡和之礼,或尔汝之。
     
      河北妇人,织纴组紃之事,黼黻锦肃罗绮之工,大优于江东也。
     
      太公曰:“养女太多,一费也。”陈番曰:“盗不过五女之门。”女之为累,亦以深矣。然天生蒸民,先人传体,其如之何?世人多不举女,贼行骨肉,岂当如此,而望福于天乎?吾有疏亲,家饶妓媵,诞育将及,便遣阍坚守之。体有不安,窥窗倚户,若生女者,辄持将去;母随号泣,使人不忍闻也。
     
      妇人之性,率宠子婿而虐兒妇。宠婿,则兄弟之怨生焉;虐妇,则姊妹之谗行焉。然则女之行留,皆得罪于其家者,母实为之。至有谚云:“落索阿姑餐。”此其相报也。家之常弊,可不诫哉!
     
      婚姻素对,靖侯成规。近世嫁娶,遂有卖女纳财,买妇输绢,比量父祖,计较锱铢,责多还少,市井无异。或蝟婿在门,或傲妇擅室,贪荣求利,反招羞耻,可不慎欤!


      借人典籍,皆须爱护,先有缺坏,就为补治,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。济阳江禄,读书未竟,虽有急速,必待卷束整齐,然後得起,故无损败,人不厌其求假焉。或有狼籍几案,分散部帙,多为童幼婢妾之所点污,风雨虫鼠之所毁伤,实为累德。吾每读圣人之书,未尝不肃敬对之;其故纸有《五经》词义,及贤达姓名,不敢秽用也。
     
      吾家巫觋祷请,绝于言议;符书章醮亦无祈焉,并汝曹所见也。勿为妖妄之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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